近期,南寧市行政審批局印發了《南寧市優化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消納)核準事項工作方案》,通過提供行政指導服務,并壓縮辦理時限,切實提高核準率,確保南寧市建筑垃圾消納場服務城市建設的能力。
一是為申請人提供本核準事項的行政指導服務。申請人可以在租賃場地、配置硬件設施設備前或提出核準申請前憑擬設立建筑垃圾消納場的四至范圍圖、設計圖紙等相關材料,向南寧市行政審批局咨詢該消納場的設置是否位于《南寧市建筑垃圾消納設施兩年建設規劃(2021-2022)》內,是否存在《南寧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三款規定的可能影響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環境保護、水土保持、防洪泄洪等情形。由該市行政審批局向相關單位征求意見,并在2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答復申請人。
二是壓縮本核準事項辦理時限。申請人根據行政指導的意見對相關材料進行修改完善后,相關單位均無異議的,南寧市行政審批局直接對其行政許可申請進行審查,組織現場勘驗,不再征求相關單位的意見,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
三是對于建設工程項目回填土方的建筑垃圾處置(消納)申請,申請人憑規劃許可證及其他申請材料辦理,南寧市行政審批局組織現場勘驗,不征求相關單位的意見,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