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上午,2021年南昌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新聞發布會召開。記者從會上獲悉,我市率先在全省開展并完成全市3個汽車維修行業及小微企業危險廢物集中收集、轉運處置暫存場所試點建設,并于2020年底前建成投入運行,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處置費用大幅降低50%左右。截至2021年8月底,接收1398噸,轉出1039噸,有效地解決南昌市小微產廢企業危險廢物集中收集困難、委托處置利用成本高等問題。

生態環境質量持續向好
今年以來,我市生態環境質量繼續保持穩定,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截至今年9月15日,我市PM2.5年均濃度26.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3%,在中部六省會排名第一,空氣質量優良率92.6%,在中部六省會城市排名第一。
此外,水環境質量穩中有升。1-8月,全市33個地表水斷面水質優良比例為81.8%,無Ⅴ類斷面,與去年同期持平,無劣Ⅴ類水體;贛江干流十個斷面有9個斷面水質達到Ⅱ類,與去年同期持平;鄱陽湖南昌湖區總磷濃度0.0778mg/L,同比升高26.6%。縣級及以上12個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穩定在100%。
工業固體廢物實現閉環監管
在固廢能力建設不斷創新,率先在全省開展“南昌市工業固體廢物全過程監管平臺(一期)”建設,進一步推進我市工業固廢管理信息化進程,實現工業固體廢物閉環監管,將重點產廢及經營單位(試點)安裝智能終端設備并接入平臺,建立可視化、智能化監控體系,做到全過程追溯。目前已完成全過程接入(含視頻)試點單位9家,完成智能稱重設備采購、安裝試點單位20家。
持續推進工業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工作。督促全市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產生單位開展固體廢物申報登記工作,全面準確掌握全市固體廢物產生、利用、貯存、處置情況,目前全市危險廢物管理計劃企業備案1217家,危險廢物產廢企事業單位申報816家,申報登記率逐年上升。
持續推進工業固體廢物堆放場所環境綜合整治。開展對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堆放場所環境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問題已整改到位,完成2019年“清廢行動”掛牌督辦問題點位的整改銷號,專項調查工作取得新進展。完成危險廢物重點監管核查、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產生、處置核查以及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統計調查工作。
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南昌市生態環境局聯合南昌市公安局、南昌市人民檢察院印發了《南昌市嚴厲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摸排涉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線索,加大對重點行業、重點地區和重點危險廢物犯罪行為的查辦力度,近年來,我市對31家危險廢物環境違法企業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共計處罰金164.8 萬元。
全市醫療廢物收集處置率100%
為強化醫療廢物安全處置,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我市出臺了《南昌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廢物處置應急預案》,啟動微波消毒設施應急處置醫療廢物應急預案,將全市9家重點醫院新冠肺炎病人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等場所隔離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作為醫療廢物收運處置。據統計,2021年1-8月全市收集處置醫療廢物5722噸,處置率100%。
同時,推動廢鉛蓄電池集中項目建設,目前,建成并投入集中轉運點共10個,收集網點共17個。全市廢鉛蓄電池集中收集和跨區域轉運制度試點各項工作落實并取得初步成效。開展塑料污染專項治理,印發了《南昌市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方案》,建立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聯系機制,層層壓實屬地和行業管理責任。開展塑料污染執法檢查,成立了8個檢查組,對我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開展專項督促檢查,出動執法人員1000余人次,通過明察和暗訪相結合方式,共發現問題40余個。
今年,南昌市生態環境局通過上門式接待服務,赴南昌縣、安義縣、經開區等地接待11家企業,為企業解決實際問題。同時,結合黨史學習教育,推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主動靠前為企業辦事服務,針對凱迅光電含砷含磷危險廢物處置難、處置費用高問題,協調至山西省一家危廢公司處置,處置費用由30萬/噸下降至8000元/噸,為企業節省700余萬元。
完善危險廢物規范化監管平臺建設
下一步,南昌市生態環境局將完善危險廢物規范化監管平臺建設,啟動南昌市工業固體廢物全過程監管平臺二期建設,進一步提升我市工業固廢管理信息化水平,實現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等各環節全過程監管。
此外,加快醫療廢物收集轉運體系建設,繼續加強醫療廢物管理,實現醫療廢物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各環節的有效銜接,將村衛生室醫療廢物納入鄉鎮衛生院統一管理,確保2022年6月底前實現全市醫療廢物收集和處理全覆蓋。提升固廢管理人員業務水平,加強工業固體廢物管理人員業務素質,提高依法開展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的能力。
持續開展危險廢物專項整治行動和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非法轉移、傾倒、填埋危險廢物,以及無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等環境違法行為。建立聯合執法、信息共享、重大案件會商督辦制度,形成監管合力,不斷提高聯合應對突發性危險廢物環境污染事故的快速處置能力。與此同時以廢酸、廢鉛蓄電池、廢礦物油等危險廢物為重點,嚴厲查處涉嫌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