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內蒙古局、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聯合編制的《露天煤礦生產技術與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發布。
據了解,目前,內蒙古露天煤礦已占全自治區煤礦總數的47%,產能占比達46%。2017年到2020年四年間,內蒙古露天煤礦共發生事故12起、死亡15人,分別占全自治區事故總量和死亡人數的24%和26%。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內蒙古局和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組織相關單位,對現有規范標準進行細化和完善,填補現行規范的不足和空白,編制完成了《規定》。 《規定》共分7個部分,主要內容包括露天煤礦施工承包安全管理、露天煤礦安全標志、露天煤礦邊幫壓煤回收技術與安全管理、露天煤礦開采參數與設備管理、露天煤礦智能化建設、露天煤礦應急管理、露天煤礦消防管理。 《規定》適用于內蒙古范圍內露天煤礦的設計、生產、建設,作為安全監察監管依據,指導露天煤礦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