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吉安市召開新聞發布會, 詳細解讀市政府于8月9日印發的《吉安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管理辦法》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共六章,二十九條。 《管理辦法》的出臺和實施將從源頭上改變城市建筑垃圾簡單粗放的處理方式,有效遏制建筑垃圾處置過程中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有利于構建規范有序的建筑垃圾管理模式。
近年來,吉安市高度重視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堅持新發展理念,構建規范有序的建筑垃圾管理模式,實現建筑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管理辦法》的出臺是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的內在要求,是加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現實需要,是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
《管理辦法》起草共分四個階段:理清思路、起草初稿、征求意見和審議定稿。《管理辦法》于2022年8月9日公布,在10月1日起正式實施。截至目前,吉安市查處建筑垃圾亂倒行為10余起,清理亂堆放在建筑工地周邊的建筑垃圾3處,約4噸。
據悉,吉安市將緊緊圍繞《吉安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相關內容,進一步加強我市城市建筑垃圾規范化管理,嚴格落實審批制度,加強運輸企業管控,建立聯防聯控機制,嚴防嚴查嚴懲偷倒建筑垃圾違法行為。同時,進一步強化建筑垃圾處置終端規劃建設和利用,規范城區現有的建筑垃圾消納場管理,編制建筑垃圾資源利用回收中長期發展規劃,提升建筑垃圾可利用率,確保建筑垃圾處理管理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