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包括建設工程垃圾和裝修垃圾。隨著當前工業化、城市化進程加速,大規模的城市建設和既有建筑拆除不可避免,相伴而生的建筑垃圾日益增多,建筑垃圾的處理也成為新的焦點。

為規范建筑垃圾管理,提高建筑垃圾治理水平,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10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規范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這也是山東省級層面首個專門針對建筑垃圾監管治理出臺的規范性政策文件,直面建筑垃圾管理存在的難點和堵點。
建筑垃圾看似“清潔”,卻難處理,到底難在哪兒?一方面,建筑垃圾體積大、回收處理難,這些建筑物、構筑物、管網以及房屋裝飾產生的棄土、棄料等,采取堆放、填埋、回填等方式處理,對水、土壤和空氣都會造成污染。另一方面,目前隨著建筑垃圾處置需求不斷增加,管理難度也日益加大,比如建筑垃圾偷排亂倒現象屢禁不止,運輸車輛超載、遺撒污染現象時有發生,建筑垃圾基礎設施規劃建設滯后等。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測算,目前我國城市建筑固廢年排放量超過20億噸,約占城市固體廢物總量的40%。如此大體量的建筑固廢,如果不及時處理和再利用,必將給社會、環境和資源帶來不利影響。
山東出臺的《若干措施》通過加強頂層設計、推動源頭減量、強化分類管理、嚴控運輸調配、提升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和處置水平、建立長效機制六個方面,明確19條具體措施,其核心就在于建筑垃圾管理要走“全過程”之路,其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等各個環節都要規范起來。
按照“誰產生、誰負責、誰付費 ”的原則,山東明確要探索建立按量收費、按質計價的建筑垃圾運輸和處置收費長效機制,落實建設單位建筑垃圾減量化和處理首要責任,到2025年底,新建建筑施工現場工程垃圾排放量控制在200—300噸/萬平方米以下。對于裝修垃圾,裝修業主則應承擔裝修垃圾清運和處置費用。
《若干措施》更加強調資源化,對建筑垃圾進行分類,不同種類區別對待。比如,為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開綠燈”,在項目立項、用地、規劃、環評、核準等方面給予支持,2023年年底前,各設區市至少建成運行1座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鼓勵在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交通基礎設施、海綿城市、園林景觀和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臨時工程、輸水渠道襯砌、水庫護坡、河道護岸等非承重結構工程建設中,優先選用符合技術標準和設計、質量要求的建筑垃圾再生產品等等。
有數據顯示,每處理1億噸的建筑垃圾,可以帶來近90億元的新增產值,同時還可以減少1.5萬畝的占地以及130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也就是說,建筑垃圾只是放錯地方的資源,再生利用可產生巨大經濟價值和環境效益。
“十四五”時期,我國生態文明建設進入以降碳為重點戰略方向、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實現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由量變到質變的關鍵時期。推進建筑垃圾實現全過程管理,讓有限的資源無限循環,是建筑業轉變發展方式,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
知不足而奮進,望遠山而力行。目前來看,建筑垃圾處置在強化消納能力、提升綜合利用水平方面仍有較大空間,尚需持續發力。在新政策的規范指導下,建筑垃圾“久拖難治”的病必須提上日程、抓緊根治,為此,行業、企業需付出巨大努力,讓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