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重慶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提出,建筑石料用灰巖礦山向集中開采區聚集,建成一批大型、超大型礦山,預計2025年年開采規模達3.2億噸,建筑砂石市場供需基本平衡。不得新建低于年產20萬噸以下的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非油氣礦山數量控制在1000個左右,大中型礦山比例60%。
規劃明確,統籌劃定27個建筑石料用灰巖集中開采區,集中開采區內采礦權總數控制在160個左右,產能17500萬噸/年,就近保障城市建設和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的砂石資源需求,承擔區域聯動促進供需平衡的調節器和穩定器作用。
集中開采區外設置大型骨干礦山40個左右,產能5500萬噸/年,重點承擔區域中心城市建設的砂石資源需求,兼顧供需平衡調配保障功能。
集中開采區外設置中小型礦山260個左右,產能9000萬噸/年,就近保障鄉村建設的砂石資源需求,服務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規劃表明,主城都市區、渝東北三峽庫區城鎮群、渝東南武陵山區城鎮群建立相對獨立、相互補充的建筑砂石供需平衡網絡。區域內以自求平衡為主,缺口部分就近調配。
主城都市區需求量約13000萬噸/年,規劃產能12800萬噸/年,預計產量約9000萬噸/年,其余4000萬噸由萬州茨竹、武隆和順、豐都包鸞、豐都興義、石柱萬朝等集中開采區保障;
渝東北三峽庫區城鎮群需求量約5700萬噸/年,規劃產能11800萬噸/年,預計產量約8100萬噸/年;
渝東南武陵山區城鎮群需求量約2400萬噸/年,規劃產能7400萬噸/年,預計產量約4000萬噸/年。堅持總量控制、保障需求的原則,區縣按照一定的輻射區域、運輸半徑,統籌考慮石灰巖、砂巖、頁巖等建材類礦產集中開采、綜合利用,在27個建筑石料用灰巖集中開采區基礎上劃定本級普通建筑用砂石土類礦產集中開采區,引導資源集約化、規模化開發利用。
規劃強調,建筑石料用灰巖集中開采區以設置大型、超大型礦山為主,建設大型砂石生產基地,推進砂石生產規模化、集約化,提升產業集中度。支持砂石企業向下游延伸產業鏈,發揮集聚效應,減少全產業鏈二次物流量。在符合安全、生態環保要求的前提下,鼓勵和支持綜合利用廢石、礦渣和尾礦等砂石資源,鼓勵利用固廢資源制造再生砂石。開展有特殊要求的外購砂石資源需求調查,依靠科技進步,尋找替代資源。
規劃明確,列入市級以上重點項目清單的開采加工一體化項目,其位于市級劃定集中開采區內的建筑石料用灰巖礦山,或者大型水泥企業的石灰巖資源保障礦山,具備資源條件、符合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的,支持礦山向超大型規模化發展。建設超大型石灰巖礦山,應當具備“廊道”“廊道+水運”或者“廊道+鐵路”等條件,可以實現安全、環保、快速集散。超大型石灰巖礦山具體設計生產規模,按照石灰巖礦山設計規范,結合礦區環境承載力、儲量規模、集散能力、技術經濟等論證確定。
限制資源利用率低的山坡型露天開采、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礦凹陷式開采,嚴禁以山脊線、垂直等高線劃定礦界。合理控制石灰巖礦山生產規模下限和上限,引導支持石灰巖礦山規模化開采、集約化利用、生態化發展,有力有效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建設對砂石資源的剛性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