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黃河干流托克托縣河口鎮至入海口,從支流渭河、沁河、大汶河、洛河的部分河段到北金堤、東平湖蓄滯洪區,黃委直管河段蘊藏著豐富的河砂資源,河道中淤積河砂200余億噸,年均來砂3億噸,部分河段由于河砂質量好備受建筑市場青睞。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極大拉動了對砂石資源的需求,河砂成為某些人眼中的“軟黃金”,在暴利驅使下,私挖亂采行為屢禁不止。
近年來,在水利部的領導下,黃委堅持疏堵結合、采禁并重,強化體制機制法治管理,綜合運用行政、經濟、法律、技術等多種手段,全過程、全方位提高采砂監管效能,打出一套根治采砂管理各環節頑疾的“組合拳”,通過嚴打擊、強監管、保生態,河道采砂由亂到治并穩中向好,河道采砂高質量發展蹄疾步穩。
循法而治 理順體制機制
數年前,無序開采、恣意盜采黃河河砂的現象曾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2018年,黃河晉陜峽谷段一度呈現“千帆競渡”“百舸爭流”的場面,峽谷河道上有采砂戶 348家、采砂船1139艘、采砂點460個,河道灘地堆砂量近500萬立方米,“砂山”連綿數千米,亂采濫挖的場景觸目驚心……
對此,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2018年6月,國務院領導對黃河晉陜峽谷段非法采砂亂象作出批示。水利部3次組織開展全國及黃河流域河道采砂專項整治行動,各地河務部門和司法機關重拳出擊,使非法采砂得到有效遏制。
2021年,山東省檢察院發布10起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其中,鄆城縣檢察院辦理的黃河河道非法采砂案件入選。經鄆城縣檢察院和有關部門、單位查實并委托專家論證,該起案件涉及非法從黃河河道抽砂5.5萬余立方米,認定了形成阻水障礙、影響黃河行洪安全、威脅兩岸群眾生命安全、損害公益的事實。
禍患常積于忽微。一起非法采砂,就如黃河千里之堤的一個“蟻穴”,致使河勢受到影響、岸線遭到破壞、河床受損、水環境被污染,給防洪、供水和重要基礎設施安全等帶來嚴重威脅,危害生態環境。盜取河砂看似在短期內牟取了暴利,殊不知,挖斷的是可持續發展的道路。2023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以下簡稱《黃河保護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黃河流域河道采砂規劃和許可制度。黃河流域河道采砂應當依法取得采砂許可。黃河流域管理機構和黃河流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劃定禁采區,規定禁采期,并向社會公布。禁止在黃河流域禁采區和禁采期從事河道采砂活動。”
隨后,河南、陜西兩省分別出臺了《河南省黃河河道管理條例》《陜西省渭河保護條例》,山東省修訂《山東省黃河河道管理條例》,皆對黃河河道采砂管理作出規定。
“非法采砂‘表象’在河上,‘根子’在岸上。黃委深刻認識到采砂管理無序、體制不順、打擊不力、利益群體法治意識淡漠等根源性問題,經過3年積極實踐探索,從規劃設計到開展專項整治,從明晰采砂管理事權到完善體制機制,黃委直管河段河道采砂管理的新格局已然形成。”黃委河湖管理局副局長張興紅說。
用法治力量守護好黃河,關鍵要在落實上下功夫、在行動上見真章、在實施上求實效。
頂層設計是科學開展采砂管理工作的基礎。2020年11月,水利部批復《黃河流域重要河段河道采砂管理規劃(2020-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定了可采期和禁采期,劃定了可采區、保留區和禁采區,確定了年度采砂控制總量、作業方式等,為開展采砂管理提供了遵循和依據。

黃河大北干流采砂作業現場
明晰事權、落實責任是做好采砂管理工作的前提。長期以來,黃委和地方對黃河大北干流、渭河下游等河段采砂管理事權認知不一。2020年10月,水利部印發《水利部流域管理機構直管河段采砂管理辦法》,明確黃委直管河段包括:黃河干流托克托至入海口河道和支流渭河耿鎮橋以下、沁河紫柏灘以下、故縣水庫庫區、大汶河戴村壩以下河道以及北金堤、東平湖2個滯洪區,河道總長2355千米,滯洪區總面積2943平方千米,要求流域管理機構負責直管河段采砂管理。2021年3月,按照水利部要求,黃委對直管河段直接管理,從根本上解決了事權不清、職責不明的問題。為落實采砂管理4個責任人,黃委把直管河段全部列為重點河段、敏感水域,將河長責任人統一升格為縣委書記或縣長,將現場監管責任人統一升格為鄉(鎮)長。同時明確行政主管部門責任人由黃委所屬管理單位主要負責人擔任,水行政執法責任人由黃委所屬水政監察隊伍負責人擔任。落實采砂管理重點河段、敏感水域313個,采砂管理責任人1816個,從源頭上壓實了屬地職責,實現了流域、區域監管責任全覆蓋。
完善體制機制是做好采砂管理工作的關鍵。2021年3月,黃委印發《黃委關于加強和規范直管河段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對直管河段采砂管理予以規范。黃委積極探索“流域區域結合、地方政府主導、部門協同聯動、規范化開采、信息化監管”的采砂管理新模式,積極推動構建“河長掛帥、黃委所屬有關單位牽頭、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協同、社會監督”的河道采砂管理聯動機制。以縣域為單元,組建以公安、黃委所屬有關單位、水行政、交通運輸、自然資源、林草、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市場監督、農業農村等部門及相關鄉(鎮)政府組成的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各方職責,由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對河道采砂實現聯防聯控。截至目前,黃委直管河段已組建采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53個。
利器在手,重在見效。2019年以來,按照水利部的決策部署,黃委認真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和河道采砂專項整治行動,對非法采砂露頭就打、持續猛打,核查并妥善處理水利部督辦、群眾舉報和輿情反映的違法違規采砂事件63件,查處(制止)非法采砂行為1964起,立案查處違法采砂案件575起,治理非法采砂這一“頑疾”療效顯著。
集約高效 規范生產經營
在山東,東平湖沿湖砂場“三無”船只被取締后,沿湖村居環境、路域環境等得到深度治理。沿著東平湖環湖公路前行,一側是波光瀲滟的湖水,一側是綠意盎然的隔離帶,湖光山色美不勝收……這背后,有黃委嚴格采砂許可審批,在直管河段推行集約化、規模化統一開采模式的功勞。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必須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謀劃發展”。黃委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積極踐行綠色發展理念,站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高度統籌采砂生產管理與生態環境保護,緊盯采砂許可審批與監管關鍵環節,實現規范化、集約化、綠色化采砂生產。
采砂企業有無違法失信行為?是否采用了先進的生產工藝、具備集約綠色開采能力?是否及時開展了河道平整修復?當地是否嚴打非法采砂活動并取得成效?上報的年度采砂實施方案是否符合要求?只有回答好這一系列問題,采砂企業才會被認定具備開采資格,進而從事采砂生產經營。
為加強事前監管,促進采砂規范化,黃委印發《黃委直管河段年度采砂實施方案編制大綱(試行)》等規章制度,對方案編制、審批進行規范。把采砂管理關口前移至年度采砂實施方案審批環節,實行“六項”準入機制,提高了采砂門檻,為規范化采砂搭橋鋪路,同時要求縣域內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通過招標或指定方式確定一個采砂企業,由該企業對縣域采砂實施統一經營管理,使采砂管理由“一對多”轉變為“一對一”,降低了管理難度和許可工作中的廉政風險,破解了惡性競爭與“小、散、亂”等監管難題。
讓我們把目光投向河南,看看這一管理模式在實踐中應用的具體成效。
行走在河南焦作溫縣黃河之濱,美麗整潔的岸線熠熠生輝,遠眺對岸,巍巍青山草木蔥蘢;河面上,水鳥翩翩起舞,采砂船有序作業;采砂場內,按照砂石生產流程建設的各功能區分工明確,干砂脫水、智能裝車秩序井然,砂石生產實現流水化作業、一條龍服務,車輛從進場到裝砂出場僅需8分鐘,日均產砂1.8萬噸,生態型封閉式砂場解決了砂石生產、堆放、裝載過程中的危害生態環境問題,呈現出一幅以砂興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圖景。

黃河下游標準化砂場
在溫縣采砂場的操作室內,該采砂場批復采砂總量、限采總量、已采總量、每日出砂數量、車牌號、最近裝砂記錄及車輛空載稱重記錄與滿載稱重記錄皆顯示在系統頁面上,司機從空載進場到滿載稱重、刷卡交費已實現自動化,工作人員打印砂石采運管理單并簽字蓋章后車輛方可離場。每張砂石采運管理“五聯單”都具備專屬二維碼,通過掃碼可調取單據詳情,實現“采、運、銷”全過程管理,有效解決了紙質采運管理單易偽造、難核驗的問題,促進了采區管理的規范化。
“過去溫縣采砂相關的財政收入也就每年十幾萬元,現在預計每年9000萬元,還帶動周邊就業120人。”焦作溫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馬慶華介紹。
現如今,像溫縣采砂場一樣,實現河砂開采規范化、集約化、綠色化的樣本在黃河流域紛紛涌現。自2021年10月以來,黃委直管河段河砂產量2700余萬噸,產值13余億元,實現了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