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 15日,市城管局發布關于全面實施工程項目建筑垃圾處理方案備案的通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有關規定,15日起全面實施工程項目建筑垃圾處理方案備案制度,工程施工單位應當編制建筑垃圾處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備案范圍與主體為:凡新建、改建建設工程(含房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及各類專業工程的拆除活動等),施工單位均應編制建筑垃圾處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報屬地城管部門備案。施工單位對專業工程進行分包的,由總承包單位作為備案主體。備案內容應包括工程概況、方案概要、運輸計劃、現場監管、源頭減量和污染防治措施等,工程施工編制單位需提交以下材料:施工證明材料、揚州市建筑垃圾處理方案(樣本)、揚州市建筑垃圾規范處理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