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下午,廣西公安機關打擊環境資源領域違法犯罪工作新聞發布會在南寧舉行。會上介紹,2023年至今,廣西公安機關以“昆侖”專項行動為總牽引,重拳打擊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突出犯罪,打防并舉、綜合施策,有效遏制環境資源領域犯罪高發態勢。
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治安總隊總隊長伍曉陽介紹,2023年以來,廣西公安機關持續開展污染防治攻堅戰、夏季治安打擊整治、“清風”“候鳥”“雷霆”“春風”等專項行動,偵破污染環境犯罪案件26起,非法占用農用地和非法盜采砂石礦產資源犯罪1200余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1200余起,成功偵破“7·12”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系列案、“12·01”特大濫伐林木案等一批大要案件。
在依法打擊各類環境資源領域犯罪的同時,廣西公安機關強化機制建設,出臺《廣西公安機關生態環境保護警務機制指導意見》,聯動融合“河湖長+警長制”,全面建立自治區、市、縣、派出所四級生態警長機制,實現全區生態警務地域全覆蓋。
同時,廣西公安機關提升立體防控效能,與政法機關建立疑難復雜案件會商機制,與行政管理部門聯合建立有關行刑銜接工作機制,緊盯環境資源領域犯罪活動易發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聯合礦產資源管理部門、水利部門開展聯合監管和專項執法行動,推動源頭治理、綜合治理。
為增強全社會共同保護生態環境和生態資源的行動自覺,廣西公安機關強化宣傳引導,開展主題宣傳、“百萬警進千萬家”等專項宣傳活動,營造全民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的濃厚氛圍。
此外,廣西公安機關定期以案釋法,在發布會現場公布2023年以來廣西公安機關破獲的4起環境資源領域犯罪典型案例,包括梧州“4.3”非法捕撈水產品案,北海“8·24”非法采礦案,賀州富川趙某文、楊某配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案,百色李某雄等人系列濫伐林木案。
下一步,廣西公安機關將以建立完善“專業+機制+大數據”的新型警務運行模式為抓手,全面深化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持續加大環境資源領域違法犯罪打擊力度,保障廣西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