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龍江省安委辦印發《非煤礦山“三個一批”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2024—2026年)》(以下簡稱《方案》),在全省部署開展非煤礦山“三個一批”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力求通過整治進一步壓減小型非煤礦山數量,推動大中型非煤礦山占比至30%以上,持續提升機械化、數字化、智能化和管理現代化“四化”水平,夯實安全生產和環保基礎。
《方案》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扶優汰劣、分類處置”基本原則和“優化結構、提升質量”兩個方向,統籌發展和安全,系統梳理采礦權,合理設置采礦權數量,優化開采布局,規范開采秩序。通過整治,依法關閉取締一批不符合產業政策、不具備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條件的非煤礦山;整合重組一批礦權設置不符合現有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準入標準、生產規模和儲量小、不利于生產安全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非煤礦山;升級改造一批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障能力低、不符合當前安全生產和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非煤礦山。
《方案》明確,非煤礦山“三個一批”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共分為動員部署、排查摸底、集中整治、檢查驗收4個步驟。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有關政策,分別從無證開采、經停產整頓仍不具備安全條件等10個方面確定關閉取締范圍;從新設采礦權范圍與已設采礦權垂直投影范圍重疊等6個方面確定整合重組范圍;從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工藝設備等8個方面確定升級改造范圍,并增加了鼓勵企業升級改造的16項具體情形。通過成立工作專班,明確各單位工作職責,按照法定職責分工,全面推動工作的綜合協調和指導。同時,結合黑龍江省實際,從證照注銷、設備拆除等方面提出了5項關閉標準;從確定關閉名單、作出關閉決定等方面提出了6項具體關閉程序;并針對庫容較小的尾礦庫提出了2項簡易閉庫治理程序。
黑龍江省安委辦要求,各地要建立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參與的“三個一批”整治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廣播、報紙等主要媒體的輿論導向和監督作用,設立舉報電話,鼓勵群眾舉報監督;要對照關閉標準,認真執行關閉措施,并強化對關閉工作的監督指導;要將“三個一批”整治工作納入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對因工作不認真履職和互相推諉,導致未完成“三個一批”整治工作任務或整治標準不高的單位或個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