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等13部門聯合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關于支持綠色礦山建設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旨在全面加強綠色礦山建設政策支持,激發礦山企業建設綠色礦山的積極性。
在做好用地用礦用林用草支持方面,《措施》提出,制定加強用地要素保障、推動復墾騰退指標使用及交易、降低綠色礦山用地成本、優先出讓礦業權、實行容缺受理審查、做好用林用草要素保障6項綠色礦山支持政策,通過合理規劃布局、將綠色礦山有關項目視為重大項目等多種方式,保障綠色礦山用地用礦用林用草合理需求,并在節約企業成本、優先獲得礦業權等方面制定具體有效的政策措施。
在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方面,《措施》明確,通過落實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環保與節能節水稅收減免、污染物排放減排減稅、增值稅即征即退、資源稅減免征優惠、購置稅減免優惠6項稅收優惠政策,全面落實國家和自治區現有稅費減免政策,在企業所得稅、環境保護稅、增值稅、資源稅、購置稅等方面提出具體稅費減免措施,大大降低企業經營負擔,提升企業市場競爭力。
在深化各部門獎勵支持方面,《措施》提出,通過支持節能獎補和支持相關領域評獎評優兩項激勵措施,提升綠色礦山企業的獲得感和榮譽感,以獎勵機制促進技術創新和管理優化,進一步推動綠色礦山高質量發展。
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措施》明確,支持企業上市,推動符合條件的綠色礦山企業在滬深北交易所上市以及到新三板、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研發信貸產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下,研發綠色礦山特色信貸產品,加大對環境恢復治理、重金屬污染防治、資源循環利用等方面的資金支持力度,拓寬綠色礦山企業的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為綠色礦山建設提供有力的金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