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據相關媒體報道,上海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在推出住宅項目中宣傳材料中強調:房屋“采用優質建材,符合國家建筑標準”。但實際材料卻使用海砂,并未在合同中注明建材來源,且施工期間刻意規避監管,偽造部分檢測報告,被法院判訣退一賠三!

據悉,購房者王某入住后不久發現房屋墻面出現多處細微裂縫,且部分區域混凝土存在異常剝落現象。基于此,購房者王某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房屋建材取樣鑒定,結果顯示:混凝土中氯離子含量高達0.1%,遠超《海砂混凝土應用技術規范》(JGJ 206-2010)規定的0.03%限值,確認該房屋主體結構使用海砂建造。
王某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1、開發商故意隱瞞海砂使用事實,構成欺詐;2、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要求解除合同并賠償損失。開發商辯稱海砂問題“屬于行業普遍現象”,且已通過表面處理降低風險;購房者未在收房時提出異議,視為認可房屋質量。
法院針對王先生的評估鑒定,聘請專家輔助人出庭進行了說明,解釋了海砂危害與安全隱患、氯離子腐蝕機理(海砂中的氯離子會破壞鋼筋表面的鈍化膜,催化銹蝕反應,導致鋼筋體積膨脹,混凝土開裂)長期腐蝕將大幅降低房屋承重能力,遇地震等外力時可能引發結構性坍塌。
法院審理正常認定:開發商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且使用海砂建筑樓體直接關系房屋安全,屬于“對商品或服務的實質性隱瞞”,房屋存在重大質量缺陷。判決: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開發商退還王某購房款600萬元,并支付利息損失;同時,需增加賠償購房款三倍(1800萬元),合計2400萬元。

海砂腐蝕 隱患重大
據悉,海砂,作為一種純天然的海洋礦產資源,來源廣泛且價格低廉,在沿海地區混凝土攪拌站中使用已久。
但海砂中含有一定的氯離子,未經處理或處理不達標的海砂被用于混凝土或其他建筑材料中,會腐蝕鋼筋,導致混凝土結構強度下降,嚴重時甚至可能引發建筑物的損壞或倒塌,給建筑工程質量和結構安全帶來重大隱患。
近年來,盡管國家和地方政府已經出臺了各種規范海砂淡化和應用的規范以及一系列監管措施,加強對海砂使用的監管力度,但是因利潤驅使,違規或淡化不合格的海砂仍有一定的市場空間,在建筑樓盤中廣泛應用,造成了極大的安全隱患。沿海地區 “海砂危樓”時常曝光,海砂濫用的危害逐漸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