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部近日公布修訂后的《煤礦安全規程》,對煤礦生產建設的各個環節作出全面規范。新規程涵蓋總則、煤礦地質、井工煤礦、露天煤礦、職業病危害防治、應急救援等多個篇章,將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規程將自動化、智能化技術應用作為提升煤礦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抓手,從地質勘查、井下作業、監測監控到露天開采等多個維度,明確了智能化技術的推廣方向和具體要求。在煤礦地質方面,新規程明確提出煤礦應當積極采用新技術、新方法、新設備,實施煤層、巖層、構造、瓦斯、水等各類地質體的協同勘查,逐步實現地質工作透明化、智能化,同時要求建立地質信息數據庫并及時動態更新,為精準開采和災害防治提供數據支撐。
針對井工煤礦,新規程提出,建井期間,井筒掘砌階段應當設置瓦斯、一氧化碳等傳感器,安裝視頻監視系統;井筒落底后進入巷道施工前,必須形成安全監控、通信聯絡等系統。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水文地質類型復雜和極復雜礦井進入主要大巷施工前,必須形成永久安全監控、人員位置監測、通信聯絡等系統。針對露天礦井,新規程提出,建設期間應建立邊坡監測預警系統和視頻監視系統;生產階段應加強智能化建設,遠程操控及無人作業設備必須具備狀態監測、自動避讓和緊急停車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