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發布《打擊非法違法采礦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整治重點內容包括進入他人礦區采礦,礦山企業非法承包、轉包、轉讓開采生產等
福建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打擊非法違法采礦專項整治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進一步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采礦行為,維護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專項整治行動為期4個月,分3個階段進行。
《方案》確定整治重點內容為:進入他人礦區采礦,礦山企業非法承包、轉包、轉讓開采生產,對采礦主體亂收費、亂罰款,無采礦許可證非法開采,超越批準的礦區范圍采礦,擅自改變開采方式或超能力開采等行為。整治重點礦種為:煤、鐵、壽山石、水泥用灰巖、飾面石材、建筑石料等非法違法采礦發生率較高的礦種,同時密切監控其他礦種。整治重點區域為:晉安、福清、閩清、羅源、永安、清流、寧化、尤溪、大田、延平、新羅、永定、古田等13個礦產資源豐富區域作為重點區域,嚴密加強防控。
《方案》提出了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目標要求:一是全面排查,各市、縣(區)政府要通過實地巡查核查、群眾舉報、利用衛星遙感影像等辦法,組織力量全面排查。二是徹底關閉,各市、縣(區)政府對證照不齊、關閉后又“死灰復燃”、經整治仍不符合安全和環保等要求的礦山(點、井、硐),要組織力量徹底取締關閉,關閉率達100%。三是嚴厲打擊,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在同級政府的領導下,協同配合、落實責任,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采礦行為,形成綜合整治合力。四是信息化管理,充分發揮“福建省打擊非法違法采礦管理信息系統”平臺作用,全面落實巡查制止、現場核實、立案查處、關閉取締、鑒定移送、警示督辦、檔案管理、責任追究等全程信息化監管工作。五是督促檢查,各級各部門要加強對非法違法采礦專項整治行動的指導、督促和檢查。要加強評估考核,對工作不到位,存在失職、瀆職行為的,強化問責,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省財政廳、經信委、省屬煤礦企業主管部門要對煤礦亂收費、亂罰款問題及非法承包、轉包、轉讓開采生產問題進行專項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報省政府,同時抄送福建省國土資源廳。六是組織保障,各市、縣(區)政府要繼續充分發揮打擊非法違法采礦專項聯合行動的作用,抓緊制訂具體工作實施方案,做好組織協調等相關工作,確保專項整治行動措施到位、經費到位、整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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