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打擊非法采砂 規范河道管理秩序案件
日期:2019-12-24 | 來源:中國振動機械網
基本案情
2015年至2018年,唐某某等人在南平市建陽區莒口鎮多個河段無證、超量開采清水砂、鵝卵石數量巨大,涉案價值高達四百萬余元,破壞當地礦產資源和水環境。同時,唐某某為謀取非法..
基本案情
2015年至2018年,唐某某等人在南平市建陽區莒口鎮多個河段無證、超量開采清水砂、鵝卵石數量巨大,涉案價值高達四百萬余元,破壞當地礦產資源和水環境。同時,唐某某為謀取非法利益,糾集社會閑散、前科人員以“維護秩序”為名,恐嚇、威脅、打擊阻攔非法采砂的村民,嚴重擾亂社會治安。
訴訟過程
2019年4月12日,建陽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唐某某犯尋釁滋事罪、破壞選舉罪、非法采礦罪提起公訴。2019年5月13日,建陽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唐某某犯尋釁滋事罪、破壞選舉罪、非法采礦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50萬元。唐某某提出上訴,2019年8月9日,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已生效。
職能延伸
建陽區人民檢察院在辦理唐某某非法采礦案中發現水行政主管部門在日常監管過程中存在未對采砂許可證、營業執照進行定期檢查;對已經達到河道采砂許可證規定開采量,未及時注銷其河道采砂許可證;對擅自改變開采范圍、超時限開采的違法采砂行為未整改到位的行為。2019年5月,根據《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工作規定》第十一條的規定,向建陽區水利局發出檢察建議,推動區水利局依法履職,開展整改工作,促進全區河溪系統保護及水生態環境改善。
典型意義
體現了檢察機關主動延伸法律監督職能,參與社會治理,服務中心大局的意識。該案不僅鏟除自然資源領域黑惡勢力滋生的土壤,而且將檢察建議轉化為治理的效能。在辦案中,針對水行政主管部門在對河道采砂日常監管過程中存在的監管漏洞制發檢察建議,促成了區水利局強化對河道采砂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環節監管,采砂區數量同比減少40%,有力保護砂石等礦產資源,推進流域綜合治理工作。
責任編輯:曉麗
本文關鍵詞:砂石 采礦 礦產資源 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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