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總局:擇機上調大排量汽車消費稅
日期:2008-07-09 | 來源:中國振動機械網
油價上調之后,市場即傳出近期將提高對大排量汽車的汽車消費稅稅率的消息。據稱,此輪汽車消費稅調整集中在排量3.0至4.0升,以及4.0升以上的大排量汽車。排量在3.0升與4.0升之間的車型,..
油價上調之后,市場即傳出近期將提高對大排量汽車的汽車消費稅稅率的消息。據稱,此輪汽車消費稅調整集中在排量3.0至4.0升,以及4.0升以上的大排量汽車。排量在3.0升與4.0升之間的車型,稅率調整至25%,而排量在4.0升以上車型稅率從原來的20%將上調至40%。
而低于3.0排量的車型消費稅,不在此次調整范圍內。
2006年對大排量汽車加征消費稅,實質上對其銷售并沒有產生明顯影響。而2008年以來,國家稅總對上調大排量汽車消費稅進行了多次討論,也擬定了相關方案,但目前還不會推出。至于何時推出,該官員表示,應該不會太久。他拒絕透漏方案的具體內容。
國家稅務總局年初下發(fā)的《2008年全國稅收工作要點》顯示,2008年將繼續(xù)深化消費稅改革,適當擴大消費稅征稅范圍,調整消費稅稅率,充分發(fā)揮消費稅在促進節(jié)能減排和調節(jié)收入分配方面的作用。
現行的汽車消費稅是2006年4月1日起開始實行的,按照“低排量低稅率,高排量高稅率”的征管原則征稅。乘用車消費稅分為5檔,即排氣量小于1.0L的稅率為3%;排氣量1.0L(含)至2.2升的稅率為5%;排氣量2.2L(含)至3.0升的稅率為9%;排氣量3.0L(含)至4.0升為14%;排氣量4.0L(含)以上征收20%消費稅。調整消費稅的初衷是提倡節(jié)約能源,體現國家對小排量車的鼓勵,同時限制大排量轎車和SUV的消費,強化消費稅對汽車消費的導向作用,體現稅收對經濟的調節(jié)作用。
(源自:中國機電出口指南)
責任編輯:
本文關鍵詞:
- 山西出臺《煤礦智能化技術創(chuàng)新研發(fā)中心建設實施意見》...(2020-12-17)
- 《湖北省機制砂水泥混凝土應用技術指南》正式發(fā)布(2020-10-15)
- 《貴州省機制砂石行業(yè)規(guī)范條件》正式印發(fā)(2020-10-12)
- 《安徽省礦山地質環(huán)境治理恢復基金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印發(fā)!...(2020-09-10)
- 九部委聯(lián)合發(fā)布!加快新型建筑工業(yè)化發(fā)展(2020-09-08)
- 《重慶市促進砂石行業(yè)健康有序發(fā)展實施方案》征求意見...(2020-08-25)
- 違反規(guī)定最高可罰100萬!西安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明年起施行...(2020-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