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近日發布《滑石行業規范條件》,從建設布局、生產工藝和裝備、質量管理、環境保護、節能降耗、綜合利用、安全生產、職業衛生和社會責任、監督管理等方面對滑石行業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指明了新的方向。該規范條件將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規范條件明確,新建和改擴建滑石項目(包括滑石選礦項目和滑石加工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礦產資源政策、當地產業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相關規劃環評等規定,統籌資源、能源、環境、安全和市場等因素,合理布局。要與淘汰落后產能掛鉤,但尾礦綜合利用項目除外。鼓勵在資源富集地和產業優勢區建設滑石產業集聚區,發展滑石深加工產品。嚴禁在風景名勝區、生態保護區、自然和文化遺產保護區、飲用水源保護區、環境敏感區、城市非工業規劃建設區和其他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內,以及國家和地方規定的環保、安全防護距離以內,新建和擴建滑石項目。
規范條件要求,新建和改擴建滑石選礦項目,應根據滑石的礦物特性,鼓勵采用光選、磁選、浮選等先進工藝,提高滑石選礦能力和資源綜合利用水平。鼓勵采用具備集散控制系統,在線粒徑分析檢測控制,自動進料、破碎(粉磨)、分級、級配和包裝,能夠有效抑制粉塵無組織排放和噪聲的滑石粉生產工藝與裝備,產品綜合成品率不低于 95%。優先采用不產生粉塵無組織排放的工藝和設備。對存在粉塵無組織排放的工藝和裝備,應配套采取防塵措施。防塵設備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同時達標驗收。
規范條件強調,新建和改擴建滑石項目應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庸て髽I應嚴格執行排污許可制度,控制污染物總量,嚴禁超標排放。破碎、粉磨、分級、包裝等易產生粉塵的工序和崗位,應根據實際情況,按防塵技術規程要求,采取合適方式實現密閉操作并抑制、降低、回收粉塵。干燥工序通風系統應采取降塵、收塵和除塵措施。輸送、卸料、儲存等工序也應按要求實現密閉、不得露天,同時配套建設排風、降塵、除塵系統。鼓勵回收利用與滑石礦共伴生的綠泥石、蛇紋石、菱鎂礦、透閃石、白云石等非金屬礦產,采用先進適用技術綜合利用礦山廢石及尾礦資源發展循環經濟,嚴防礦產資源開發污染土壤。
規范條件進一步明確,新建和改擴建滑石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病防治設施應嚴格履行“三同時”手續。滑石項目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標準,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建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椖繎獓栏褡袷芈殬I病防治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標準,不斷完善前期預防、材料和設備管理、工作場所管理、職業健康監護等。加強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治理,編報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并按計劃實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