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社會公眾對擬建項目實施過程中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特發此公告。社會公眾(單位、團體和個人)可向項目建設單位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1)項目名稱:拉薩城投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年產120萬噸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帶低溫余熱電站)項目。
(2)建設單位:拉薩城投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
(3)建設性質:新建。
(4)建設地點:西藏自治區拉薩市達孜縣章多鄉尊木采村。
(5)建設規模:年產熟料120萬t,年產水泥145.5萬t;年發電量3926.2×104kW·h。
(6)投資:總投資130347萬元,其中環保投資9200萬元,占總投資的7%。
(7)工程內容:建設一條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產線,配套建設一組7.5MW純低溫余熱發電工程,以及相應的生產輔助設施、環保設施。
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
1.環境空氣影響
大氣評價范圍內的各環境保護目標接受到SO2、NO2、NH3、氟化物小時、日均、年均質量濃度以及PM10、PM2.5的日均和年均質量濃度較小,各監測點疊加現狀監測值后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相應標準限值要求。
2.水環境影響
擬建項目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經處理后回用,不外排,不會對水環境造成影響。
3.噪聲影響
擬建項目投產后,各廠界環境噪聲貢獻值在40.0~46.0 dB(A),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2類標準限值要求。
4.固體廢物
擬建項目產生生活垃圾、一般工業固廢委托當地環衛部門清運處置,產生的廢機油由生產廠家回收,不外排,固體廢物能做到合理處置。
三、建設項目預防、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擬建項目各排塵點均設袋式收塵器,各排塵點的排塵濃度均符合《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表1中的限值要求,物料處理、輸送、裝卸、貯存等過程封閉,日常生產中加強管理,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顆粒物的無組織排放量。
擬建項目采取低氮燃燒器+選擇性非催化還原方法(SNCR)+空氣分級燃燒技術脫硝,水泥窯廢氣中NOx的排放濃度符合《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表1中的限值要求。
2.廢、污水防治措施
擬建項目的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分別經中水處理站和生活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全部用于廠區綠化及道路降塵灑水等,不外排。
3.噪聲防治措施
擬建項目優先選擇低噪聲設備,從源頭上降低噪聲,對高噪聲設備有選擇地采取設隔聲罩、消音器、廠房隔聲等措施,利用建筑物阻隔聲音的傳播,減小噪聲污染。
4.環境防護距離
擬建項目西廠界外設置的最遠環境防護距離為240m,北廠界外設置的最遠環境防護距離為300m,東、南廠界均不需設置環境防護距離,在擬建項目建設期間和建成后,環境防護距離范圍內不應規劃和建設居住區、學校、醫院等環境敏感項目。建設單位需完成對環境防護距離的淺村村民住宅的搬遷工作。
5.生態恢復措施
施工期嚴格控制施工作業帶寬度;施工結束后,臨時占地應恢復為土地原來的使用條件;將表土剝離單獨存放,并采取水土流失防護措施。運營期對礦山、廠區工業場地、辦公生活區、道路兩側等空地進行綠化,加強水土流失防治。礦山服務期滿后,對礦山及時進行生態恢復與治理。
四、主要環評結論
擬建項目建成投產后各污染源能夠做到達標排放,能夠實現污染物總量控制,從環境保護的角度衡量項目建設是可行的。
五、報告簡本公示及補充信息的獲取方式
1、報告書簡本公布在西藏自治區拉薩市人民政府網站上,網址:http://www.lasa.gov.cn
2、索取該項目的補充信息方式:1、電子郵件地址: ;2、電話:0891-6231095;3、聯系人:周工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征求公眾對該項目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方式
填寫公眾調查表、發送電子郵件等形式。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共計1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