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更好地保障公眾身體健康,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生態環境部在《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環辦大氣函〔2019〕648號)基礎上,修訂完成《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 (2020年修訂版)》(環辦大氣函〔2020〕340號),擴大績效分級行業范圍,完善相關指標和減排措施,供開展重點行業績效分級。
近年來,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取得積極成效,全國和重點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重污染天氣發生頻次和強度均明顯下降。一方面,各地不斷深入開展大氣污染治理,結構性減排成效初步顯現;另一方面,重點區城逐步統一重污染天氣應急啟動標準,各地在統一原則下,制定應急減排措施,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當前重點行業深度治理取得一定進展,為更加科學、精準制定應急減排措施,應按照企業環保績效水平,開展績效分級,在滿足當地應急減排比例需求的同時,制定差異化減排措施。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環保績效水平先進的企業,可以減少或免除應急減排措施,從而鼓勵“先進",鞭策“后進”,促進全行業高質量發展。
《技術指南》的貫徹實施標志著,全國砂石等企業在污染天氣下,不再“一刀切”停產政策的落地實施,對推動行業節能減排、綠色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近期,河北等省對文件嚴格落實,并公示A級、B級和引領性企業名單,明確不同排放指標的企業的允許生產、限采、停產要求。
按照生態環境部《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要求,河北省大氣辦組織對全省47個行業開展重污染天氣績效分級工作。根據工作程序,現對河北全省A級、B級和引領性企業名單予以公示。
據了解,按照生態環境部《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要求:
A級企業:鼓勵結合實際,自主釆取減排措施;
B級企業:黃色預警期間: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運輸。橙色預警期間:限產20%,以“環評批復產能、排污許可載明產能、前一年正常生產實際產量”三者日均值的最小值為基準核算;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運輸紅色預警期間:停產;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運輸。
經梳理發現,3個表格的名單中,基本沒有砂石企業,說明對于砂石行業來說,欲達到《技術指南》指標的要求,相關砂石礦山企業還需要加倍努力,加快推動礦區有組織排放和無組織排放的更嚴格管理和技術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