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浙江省河湖庫疏浚與整治、航道建設與維護等項目涉及的疏浚砂石綜合利用管理工作,保障河湖庫健康生命,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日前,浙江省水利廳印發了《關于加強河湖庫疏浚砂石綜合利用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01進一步規范河湖庫疏浚管理工作
1、強化規劃剛性約束
各地要編制本地區河湖庫疏浚規劃(包含疏浚內容的相關規劃),合理確定疏浚區、控制高程、疏浚總量等,并按有關規定做好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此規劃經批準后,將作為河湖庫疏浚、砂石利用與監管的重要依據。
2、嚴格河湖庫疏浚項目管理
縣(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組織編制疏浚年度計劃,明確疏浚的范圍和方式、疏浚量、資金保障等事項。疏浚項目應明確實施主體,負責編制明確疏浚范圍、作業方式、控制條件、管理與修復措施的實施方案。
02有序推進河湖庫疏浚砂石綜合利用
1、推進河湖庫疏浚砂石集約處置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提請本級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區域河湖庫疏浚砂石綜合利用工作方案,明確可利用量、上岸方式、堆放場地、處置方案以及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等內容。探索建立政府主導、水利主管、企業主營、集約處置的河湖庫疏浚砂石綜合利用新模式,實現河湖庫疏浚及砂石上岸、運輸、加工、儲存、銷售等全過程統一管理。鼓勵建設綠色、環保的規模化生產基地。
2、強化河湖庫疏浚砂石用途管控
河湖庫疏浚砂石由當地政府統一處置,優先保障河湖庫保護等水利工程、重點基礎設施建設和民生工程,有條件的情況下可兼顧市場需求。在現有法律法規的框架下,各地要積極研究出臺經營收入(或有償使用收入)使用制度,優先用于河湖庫治理、保護與管理等。
3、鼓勵改革創新
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探索建立適合本地區特點的河湖庫疏浚砂石綜合利用以及收益反哺水利建設相關工作機制,并及時開展工作評估,總結改革成效并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03加強監督管理,確保河湖庫疏浚有序可控
1、強化全過程監管
各地要積極運用數字化監管手段,對批準作業的疏浚船只、機具和車輛實行統一登記、在線監控與軌跡管理,強化砂石產、運、儲環節管控,實現全過程智能化閉環管理。有條件的縣(市、區)實行“一源一碼”的管理制度,對疏浚砂石實行全程溯源管理。
2、加強安全生產監管
落實疏浚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嚴格落實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確保施工安全,防止污染環境。參與施工的船舶和船員必須持有合法有效的船舶、船員證書,配員符合要求,并嚴格遵守航行規則。
3、嚴厲打擊非法疏浚行為
進一步加強對河湖庫疏浚作業的監管力度,加大河湖庫未經審批及超范圍疏浚行為的處罰力度,從嚴查處借疏浚之名行采砂之實、破壞河湖庫深潭、淺灘、沙洲、岸線等自然形態的行為,維護正常河湖庫管理秩序。
除上述幾項工作外,《意見》還提出了加強組織領導、部門協同、社會監督以及監督問責4大保障措施,并表明將自2021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