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山西省應急管理廳、省地方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局獲悉,山西省就進一步做好煤礦瓦斯防治工作進行了部署。
通知指出,各煤礦企業要強化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健全以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瓦斯防治責任體系和以技術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瓦斯防治技術管理體系,進一步明確全員瓦斯防治崗位責任,制定完善瓦斯防治各項制度并嚴格落實抓好監督考核,保證瓦斯治理費用投入。
要進一步強化瓦斯抽采,深化抽采達標精細化管理。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各煤礦企業要以瓦斯抽采為重點,以通風系統和瓦斯地質為基礎,以安全監控系統為保障,全面建設完善“抽采達標、通風可靠、監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要堅決保證瓦斯抽采效果,堅持先抽后建、先抽后掘、先抽后采,抽采作業要全過程精細化管理。
要進一步強化通風安全管理。各煤礦企業要保證通風系統合理可靠,風量充足,嚴禁超通風能力組織生產,嚴禁違規串聯通風,杜絕無風、微風、循環風作業,嚴禁無計劃停風、隨意停送電。
要進一步強化關鍵環節瓦斯管理,夯實瓦斯防治工作基礎。各煤礦企業要認真結合實際,進一步加強無計劃停風、通風系統調整、啟封密閉、瓦斯排放、井下爆破、揭煤、井下動火、巷道貫通、采掘工作面過地質構造、采煤工作面末采回撤等可能引起瓦斯超限關鍵環節的現場安全管理,超前研判風險并采取針對性預防措施,切實把安全措施落實到現場、把隱患消滅在現場。開采自燃或容易自燃煤層的高突礦井,要強化瓦斯防治和防滅火雙重管理,防止災害疊加引發事故。煤與瓦斯突出礦井要大力實施區域和局部兩個“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特別是突出危險性預測和措施效果檢驗關鍵性指標必須測定到位,措施效果檢驗指標全部達標后方可施工,確保徹底消除突出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