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發布了兩宗砂石礦掛牌出讓變更公告。據悉,兩宗砂石礦出讓公告均刪除了企業注冊資金要求及需要額外支付的條款,并變更了出讓時間。
這2宗礦分別為安徽省桐城市劉崖礦區建筑用花崗巖礦、安徽省桐城市虎上咀礦區建筑用花崗巖礦。劉崖礦區可采資源量10073.31萬噸,生產規模500萬噸/年,擬出讓年限22.5年(含基建期2年),起始價8.42億元;虎上咀礦區可采資源量2557.02萬噸,生產規模200萬噸/年,出讓年限15年(含基建期2年),起始價2.16億元。
1、劉崖礦區掛牌出讓變更內容如下

一、出讓公告第四條第一款(一)競買申請人資質要求刪除了注冊資本金不低于5億元人民幣(實繳金額),調整為:
競買申請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公司、企業。如屬于外商投資礦產資源的開采企業,應持有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競買申請人或其股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采礦權出讓活動:
(1)近三年以來,在自然資源部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被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列入嚴重(或重大)違法名單,在安徽省內自然資源管理部門礦業權出讓活動中未按要求簽訂或履行《成交確認書》、《出讓合同》的;
(2)被各級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及在報名截止日前有被執行案件未執行終結的。
(3)被生態環境、應急主管部門列入環境保護、安全生產重大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
(4)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5)有涉黑、涉惡違法犯罪記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記錄,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記錄之一的。
二、出讓公告第十條特別約定第二款刪除了競得人須支付遷墳、征山(租山)、居民安置、農林漁作物補償等費用73050.4萬元等,調整為:
競買人參與競買前,需到礦區所在地鎮政府和村民委員會及相關村民組,認真考察與踏勘,詳細了解礦產資源開采中有關風險及影響因素,對出讓礦區范圍所涉及的土地、山權、林權、地表附著物、道路、廢土廢渣占地堆放、社群關系、開采設計、項目核準、水土保持、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影響資源開采作業的外部條件做充分了解。成為競得人后,屬地政府積極做好協調工作,涉及相關費用由競得人承擔。
三、出讓公告第十條特別約定第六款刪除了出讓期屆滿,出讓資源量由于不可抗力等非競得人自身原因未開采完畢的,競得人按規定只能申請采礦權延續一次,調整為:
競得人取得采礦許可證成為采礦權人后,只能開采本次出讓的允許開采范圍內的資源。出讓期屆滿,出讓資源量由于不可抗力等非競得人自身原因未開采完畢的,受讓方按規定可以申請采礦權延續,不另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在出讓期限內出讓資源量提前開采完畢或者出讓期限到期后,采礦權自行終止,礦山無條件關閉,并在1年內應自行拆除礦區地面建筑物、構筑物、機械設備等采礦權人資產,出讓方不予補償,采礦權人應履行相應的礦山關閉義務。
四、出讓公告、掛牌時間調整為:
公告期: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1月16日
競買資格確認時間:2024年1月17日16時前
掛牌時間:2024年1月18日9時起至2024年1月31日9時止(工作日上班時間)
原公告其它內容維持不變。
2、虎上咀礦區掛牌出讓變更內容如下

一、出讓公告第四條第一款(一)競買申請人資質要求刪除了注冊資本不少于1億元人民幣(實繳金額),調整為:
競買申請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公司、企業。如屬于外商投資礦產資源的開采企業,應持有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競買申請人或其股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采礦權出讓活動:
(1)近三年以來,在自然資源部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被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列入嚴重(或重大)違法名單,在安徽省內自然資源管理部門礦業權出讓活動中未按要求簽訂或履行《成交確認書》、《出讓合同》的;
(2)被各級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及在報名截止日前有被執行案件未執行終結的。
(3)被生態環境、應急主管部門列入環境保護、安全生產重大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
(4)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5)有涉黑、涉惡違法犯罪記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記錄,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記錄之一的。
二、出讓公告第十條特別約定第三款刪除了競得人須支付遷墳、征山(租山)、居民安置、農林漁作物補償等費用18089.72萬元等,調整為:
競買人參與競買前,需到礦區所在地鎮政府和村民委員會及相關村民組,認真考察與踏勘,詳細了解礦產資源開采中有關風險及影響因素,對出讓礦區范圍所涉及的土地、山權、林權、地表附著物、道路、廢土廢渣占地堆放、社群關系、開采設計、項目核準、水土保持、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影響資源開采作業的外部條件做充分了解。成為競得人后,屬地政府積極做好協調工作,涉及相關費用由競得人承擔。
三、出讓公告第十條特別約定第六款刪除了出讓期屆滿,出讓資源量由于不可抗力等非競得人自身原因未開采完畢的,競得人按規定只能申請采礦權延續一次,調整為:
競得人取得采礦許可證成為采礦權人后,只能開采本次出讓的允許開采范圍內的資源。出讓期屆滿,出讓資源量由于不可抗力等非競得人自身原因未開采完畢的,受讓方按規定可以申請采礦權延續,不另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在出讓期限內出讓資源量提前開采完畢或者出讓期限到期后,采礦權自行終止,礦山無條件關閉,并在1年內應自行拆除礦區地面建筑物、構筑物、機械設備等采礦權人資產,出讓方不予補償,采礦權人應履行相應的礦山關閉義務。
四、出讓公告、掛牌時間調整為:
公告期: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1月16日
競買資格確認時間:2024年1月17日16時前
掛牌時間:2024年1月18日9時起至2024年1月31日9時止(工作日上班時間)
原公告其它內容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