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廣西發布2宗砂石大礦“凈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據悉,這2宗礦分別位于梧州、柳州,總儲量超3.8億噸,年產能共1275萬噸,皆于12月11日結束出讓。
其中,梧州萬秀區龍湖鎮旺步村富林建筑用砂巖礦資源量共約2.75億噸(建筑用砂巖礦+綜合利用回填骨料),生產規模900萬噸/年,掛牌起始價4.3億元,還需支付前期工作經費超2億元。
而柳州柳江區穿山鎮掉茶山石灰巖礦可分29期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可采資源儲量近1.08億噸,開采規模375萬噸/年,起始價近1.72億元,還需支付2452.52萬元其他費用。此外,該采礦權使用費按1000元/年繳納。
梧州出讓儲量2.75億噸、900萬噸/年砂石大礦
10月29日,廣西梧州自然資源局發布萬秀區龍湖鎮旺步村富林建筑用砂巖礦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該礦為“凈礦”出讓,資源量共約2.75億噸(建筑用砂巖礦+綜合利用回填骨料),生產規模900萬噸/年,擬出讓年限19年,掛牌起始價4.3億元,還需支付前期工作經費超2億元。
競得人可分10期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首期繳納15%,剩余出讓收益分9期均攤繳納。

該采礦權位于萬秀區龍湖鎮旺步村富林,礦區面積1.3403平方千米,掛牌時間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11日。礦區共提交建筑用砂巖礦(控制+推斷)資源量近2億噸,以及綜合利用回填骨料(中風化層+夾石)可利用資源量7425.71萬噸,其中可利用建筑用砂巖礦資源量近1.64億噸。
根據出讓公告,采礦權前期工作經費超2億元,包括礦產資源儲量詳查、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總體方案、環境影響評價、礦業權出讓收益評估等相關報告書(表)或方案的編制費和評審費,土地征租、地上附著物補償及拆遷補償等所產生的有關費用。土地征租費用不包含競得人辦理用地、用林占用手續等發生的費用。如競得人需要擴建或使用約定之外其他場地、道路的,產生的費用由競得人另行承擔解決。
同時,為有效推進“凈礦”出讓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競得人另行支付成交價的10%作為鄉村振興專項資金。礦區場地、道路、棄土場的修建,生產生活用電、用水、網絡等基礎設施建設也由競得人自行解決。
根據礦山每年采礦生產計劃需要,分期分批保障其用地、用林。競得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用地、林地占用手續,產生的費用由競得人負責。采礦權登記的前置審批要件、礦山開采及生產銷售等配套設施如建設運輸道路、碼頭、皮帶廊等項目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文件規定,競得人應自行評估投資費用,風險自擔。
分29期繳納出讓收益
柳州儲量超億噸、375萬噸/年砂石礦出讓
10月29日,廣西柳州市土地交易儲備中心發布柳江區穿山鎮掉茶山石灰巖礦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該礦為“凈礦”出讓,可采資源儲量近1.08億噸,開采規模375萬噸/年,出讓年限30年,起始價近1.72億元,還需支付采礦權出讓前期費用36.01萬元、土地租賃費近351.86萬元、勞務費180萬元以及礦區內資產評估費約1884.65萬元。
競得人可分29期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首期繳納15%,剩余部分按年度分28期繳清,即剩余部分的第1-8期每期按采礦權出讓收益總價的2%繳納,第9-28期每期按采礦權出讓收益總價的3.45%繳納。此外,采礦權使用費按1000元/年繳納。

根據出讓公告,該采礦權位于柳州市柳江區穿山鎮105°方向直距2.5千米處,礦區面積0.6074平方公里,掛牌時間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11日。本次出讓為“凈采礦權”出讓,競得人須對礦山所在地的鄉村振興工作進行投入,經商柳江區穿山鎮人民政府,鄉村振興具體投入標準如下:
1、拓寬209國道沿線木團路口、龍江路口通道,從接國道路口處開始向道路內拓寬,長度30米,路面寬度拓寬至10米,取得采礦許可證后,并按照相關規定獲得相關手續的情況下,2年內完成路面拓寬工作。
2、對209國道沿線村莊路口安裝路燈65盞,其中:穿山中街至高速出口46盞,龍鳳路口3盞,竹山路口4盞,土橋至穿山鎮方向12盞。取得采礦許可證兩年內完成路燈安裝工作。
3、適當幫扶解決困難群眾穩崗就業問題,提供2個就業崗位,礦山正式投產三個月內解決用工崗位問題。
該采礦權為新設礦山,礦區范圍內資產的市場價值平均估值約1884.65萬元,包含礦區影響范圍內林木資產、土地山場租金及其他費用。資產所有人應在采礦權掛牌成交后15日內按資產清單,將資產移交給競得人,競得人在收到移交的資產后,15日內按資產評估結果一次性全額支付補償款給資產所有人,資產所有人在收到上述資產評估值的全額款項后15日內退場,資產補償產生的稅費按法律規定執行。
此外,礦區影響范圍內尚有近351.86萬元的土地租賃費和180萬元的勞務費需要在采礦權競得后分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