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七臺河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的新聞發布會,宣布出臺黑龍江省首部關于建筑垃圾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七臺河市建筑垃圾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將于9月1日起施行。

新聞發布會現場(七臺河市委宣傳部供圖)
推動建筑垃圾實現資源化利用
據七臺河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呂肖紅介紹,《條例》是黑龍江省內出臺的首部關于建筑垃圾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也是七臺河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系列立法中的第四部。建筑垃圾也是“放錯地方的資源”,資源化利用是處理建筑垃圾的有效手段和終極目標。《條例》對推動七臺河市建筑垃圾的資源化利用、推廣使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戰略意義。
《條例》共五章三十二條,明確了部門職責和主體責任,寫明了建筑垃圾的管理要求和資源化利用的原則。《條例》明確城市管理主管部門是建筑垃圾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和資源化利用工作,住房和城鄉建設、生態環境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建筑垃圾管理的相關工作,市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聯防聯控、跨區域跨部門聯合執法、生態補償、損害賠償等制度;明確產生建筑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履行環保主體責任,從源頭上解決各類建設工程、拆除項目施工現場管理不規范,建筑垃圾尤其是裝修垃圾分類不到位、清運不及時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問題。《條例》通過對產生裝修垃圾的單位和個人職責、管理責任人職責、監管部門責任等分別進行規范,實現對裝修垃圾收集、堆放、運輸、處置等環節的追溯閉環管理。《條例》鼓勵經營主體開展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加強對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的研究開發與轉化應用,提高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水平。
解決建筑垃圾管理的痛點問題
據悉,《條例》將在制度設計上解決當前建筑垃圾管理中的某些痛點問題。針對消納設施和場所建設滯后、用地難等問題,《條例》規定政府應當建立完善建筑垃圾處置和資源化利用體系,科學規劃建筑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規模、選址布局、建設時序等,并在財政、用地等方面給予保障,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設和經營建筑垃圾堆放、中轉場所和資源化利用設施。針對實踐中裝飾裝修垃圾管理難點和管理空白,《條例》規定了裝飾裝修垃圾管理責任人制度,從裝修垃圾的產生環節進行了規范,將大大降低裝飾裝修垃圾的隨意傾倒和丟棄。
據呂肖紅介紹,之前七臺河市對建筑垃圾處置費用承擔一直沒有明確規定。此次《條例》規定建筑垃圾運輸、處置費用由產生建筑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承擔,具體由產生的單位和個人與建筑垃圾運輸單位、處置單位協商確定。根據實際管理需要,對“未及時清運裝飾裝修垃圾,隨意傾倒、拋撒、堆放建筑垃圾”等行為,設定了符合七臺河市經濟發展水平的合理處罰。例如將建筑垃圾交給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單位或者個人運輸的,在上位法對工程施工單位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的基礎上,《條例》根據七臺河市實際情況補充設定對其他單位和個人處二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
建筑垃圾實現“全鏈條”管理
七臺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孫健認為,《條例》實現了建筑垃圾從產生到處置的“全鏈條”管理。
在審批環節,《條例》明確了更高標準。以前,施工單位方案編制缺乏強制約束。現在,《條例》第十三條要求施工單位開工前十天備案詳細處理方案,包括減量目標和分類措施。《條例》第十二條還規定,建設單位必須將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費用納入工程造價,并在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確責任。這表明,審批時可以重點審查合同條款,確保費用和責任“雙落實”,杜絕建筑垃圾治理的源頭漏洞。
在監督執法方面,《條例》更有抓手。過去,在建筑垃圾工作中執法依據不足,混堆混放等違規行為難以根治。現在,《條例》第十七條明確禁止隨意傾倒和混入生活垃圾,第二十九條設定了高額罰款。
在對企業要求上,《條例》提升了責任門檻。一方面是企業減量化責任更重:《條例》第十一條和第十二條鼓勵采用先進技術減量,要求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各司其職。據此可以定期檢查企業落實情況,督促各方形成建筑垃圾管理合力。另一方面,對物業企業的約束變得更強。《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物業作為管理責任人,必須設置裝修垃圾堆放點并履行監督職責。接下來,七臺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進一步制定配套規范,會同有關部門,對失責的物業企業給予處罰。
建筑垃圾最終將被消納重生
《條例》的出臺,從頂層設計上為七臺河市建筑垃圾管理提供了堅實的法律支撐,為規范全市建筑垃圾管理行為、推動資源化利用等各項工作奠定了基礎。
據七臺河市城管局局長張信開介紹,目前七臺河市有1座建筑垃圾消納場正在建設中,預計今年11月底竣工,它將有效緩解當前七臺河市建筑垃圾消納能力不足的問題。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方面,七臺河市引入了七臺河市耘毫建材有限公司,該公司目前業務是將建筑垃圾加工成再生磚。對于其余未被資源化利用的建筑垃圾,七臺河市城管局采取了科學合理的處置方式,一部分運往暫存場所進行規范處置,另一部分經過分揀、破碎后,用于路面基層鋪設、場地平整等工程,通過這些措施最大限度地發揮了建筑垃圾的剩余價值,有效減少了其對環境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