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在省政府新聞辦舉辦的“堅持以高質量發展統攬全局,在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展現貴州新風采”新聞發布會提問環節。

省自然資源廳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處副處長汪海介紹了貴州是如何做好礦山生態保護修復工作。
礦山生態保護修復就是依靠自然力量或通過人工措施干預,對因礦產資源開采活動造成的地質環境破壞、土地損毀和植被破壞等礦山生態問題進行修復的活動。

省自然資源廳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處副處長汪海
貴州省礦山生態修復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歷史遺留礦山,這個主要是指由政府承擔治理恢復責任的廢棄礦山。近幾年,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
摸清底數。2021年根據國家統籌部署,查清了全省歷史遺留礦山現狀,建立了臺賬,根據最終確認結果,我省共有未治理歷史遺留廢棄礦山8萬余畝。
建立制度。印發了《貴州省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和《貴州省“十四五”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行動計劃》等,制定印發了相關項目管理辦法,用制度規范礦山修復項目建設和監管。
實施治理。“十四五”以來,通過競爭性立項獲批了苗嶺礦山修復示范工程、南北盤江礦山修復工程等項目,同時積極申報省級資金,推進歷史遺留礦山修復治理。截至目前,共計爭取中央和省級礦山修復專項資金約9億元,已治理歷史遺留礦山超過6萬余畝,修復治理進展達80%,取得了明顯成效。
另一方面是有責任主體礦山的生態修復工作,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
加強制度建設,做好源頭管控。今年正式印發的《貴州省礦產資源條例》,設立礦區生態修復專章,推動落實“邊開采、邊修復”。我們還專門出臺了貴州省礦區生態修復方案評審專家庫管理辦法,正在建立礦區生態修復方案評審專家庫,加強礦區生態修復方案編制評審管理。同時,還修訂出臺《貴州省礦山生態修復基金管理辦法》,在礦業權手續審批時嚴格把關礦山生態修復義務履行情況。
層層壓實責任,多手段加強監管。我們出臺了關于加強有責任主體礦山生態修復監督管理制度,對市縣有關部門和礦山企業開展礦業權批后監管及實地聯合抽查,赴實地對礦山企業生態修復工作開展調研和督促指導。組織開展全省露天礦山損毀土地遙感解譯,及時掌握相關生態修復情況。
協同發力,積極開展綠色礦山建設。制定出臺進一步加強綠色礦山建設的實施意見、考核辦法及評價指標,規范第三方評估工作;同時,以綠色礦山聯席會議制度方式統籌指導全面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工作,形成齊抓共管合力,綠色發展理念已逐漸得到礦山企業和社會各界認同。
汪海表示,下一步,將認真貫徹實施好新《礦產資源法》《貴州省礦產資源條例》,進一步完善礦山管理政策體系,不斷強化礦山生態修復監管,牢牢守好發展和生態兩條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