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煤礦復工復產驗收實行“誰簽字誰負責”
日期:2019-06-18 | 來源:中國振動機械網
遼寧省安委會近日下發《遼寧省煤礦復工復產驗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縣級及以上地方各級政府對煤礦復工復產驗收工作負有實施監督管理責任,并進一步規范了全省停工..
遼寧省安委會近日下發《遼寧省煤礦復工復產驗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縣級及以上地方各級政府對煤礦復工復產驗收工作負有實施監督管理責任,并進一步規范了全省停工停產煤礦復工復產驗收條件及程序等。
煤礦復工復產驗收主要條件有: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合法有效,安全生產條件符合《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規定,煤礦建設手續齊全,施工和監理單位資質符合相關規定等八項。
《辦法》明確,由公安、環保、煤炭行業管理、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等部門責令停工停產的煤礦,須在相關部門已同意恢復生產建設后,方可申請復工復產。同時,被相關部門責令停工停產的煤礦,要經煤礦監管部門驗收。
煤礦復工復產驗收實行“誰驗收、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制度,參與驗收的人員均要在驗收報告上簽字,并對驗收結果的真實性負責。凡在復工復產驗收工作中違反程序、降低標準、把關不嚴、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要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責任編輯:曉麗
本文關鍵詞:煤礦 復工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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