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4日,湖南萬基建設有限公司自行組織召開了年產3萬噸瀝青混凝土和5萬噸水泥穩定土生產線項目驗收會議,參加會議的有驗收監測調查單位及特邀驗收專家等相關人員(名單附后)。與會人員實地查看了湖南萬基建設有限公司年產3萬噸瀝青混凝土和5萬噸水泥穩定土生產線項目建設現場,建設單位湖南萬基建設有限公司介紹了工程建設情況,驗收監測調查單位湖南華科環境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介紹了驗收監測調查情況。驗收組對該工程驗收資料進行了認真審核,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湖南萬基建設有限公司年產3萬噸瀝青混凝土和5萬噸水泥穩定土生產線項目建設符合設計方案及相關規范要求。
二、驗收期間,湖南萬基建設有限公司年產3萬噸瀝青混凝土和5萬噸水泥穩定土生產線項目運行穩定,工況符合驗收條件。
驗收監測結果表明:
廢水:本項目生產廢水經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員工生活廢水依托四喜養殖有限公司化糞池處理后綜合利用,驗收監測期間,生活廢水各污染因子的監測結果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一級標準。
廢氣:驗收監測期間,有組織廢氣中導熱油爐排氣筒外排廢氣中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監測結果均符合《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2中燃油鍋爐標準;篩分、烘干廢氣排氣筒外排廢氣中顆粒物的監測結果均符合《工業窯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中二級標準;瀝青煙排氣筒外排廢氣中苯并芘、瀝青煙的監測結果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標準。
驗收監測期間,無組織廢氣中無組織廢氣中顆粒物、苯并芘的監測結果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
噪聲:驗收監測期間,廠界四周監測點位中晝、夜間噪聲測試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中2類標準限值要求。
固體廢物: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包括不合格骨料、除塵系統收集的粉塵、沉淀池沉渣和員工生活垃圾。其中不合格的骨料經收集后交由骨料供應商回收利用,除塵器收集的粉塵轉運至磚廠制磚,沉淀池沉渣經收集后回用于生產,生活垃圾經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外運處理。
生產設備全部委托外面的修理廠進行維修,廠區內無廢機油、廢抹布產生。
綜合以上情況,驗收監測期間,該項目滿足設計方案要求,工程能按照“三同時”的要求進行,建立了環境保護管理制度,設置了環境保護管理機構,并實行崗位責任制;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購買了排污許可證,驗收監測期間,各污染物因子的排放總量均符合排污許可證允許范圍,落實了桃源縣環保局對該項目的環評批復要求。
驗收組同意該項目通過驗收。
建議湖南萬基建設有限公司定期對環保處理設施進行維護管理,確保設備長期正常運轉,避免設備非正常運行噪聲對外環境產生影響;雨水溝設置明溝,擴大沉淀池池容,增添產塵區的噴淋設施,廠區勤灑水,減少粉塵對外界環境的影響。
驗收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