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福州市長樂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制定的《長樂區建設項目產生的砂石土管理實施意見》獲全省推廣,為各地提供可借鑒的先進經驗。
據悉,長期以來,長樂區面臨建設項目產生的多余砂石土如何規范處置和高效利用的挑戰。去年,長樂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合多部門,深入調研、積極探索,結合當地實際情況,依法依規制定全面且細致的管理實施意見。截至2024年底,長樂區成功推動16宗建設項目多余砂石土有償處置,為區財政增收約4.74億元,有效提升自然資源利用效率和經濟效益。
《意見》明確,以“政府主導、部門監管、市場運作”為處置原則,對建設項目多余砂石土實行分類處置,詳細規定費用測算方式,確保處置過程的規范化和透明化。在適用范圍上,界定了可開展多余砂石土處置的建設項目類型和砂石土自用范圍,避免資源的不合理利用。在處置流程方面,通過科學測算多余砂石土量、合理確定出讓起始價、嚴格報批處置方案、規范組織公開招拍掛等措施,實現砂石土資源的市場化配置。
此外,該區還建立“多規會商”制度,通過加強事后監管,對項目砂石土處置進行復核,確保不出現超范圍、超標高、超期限采挖等問題。